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实施 >> 总承包 >> 正文
施工承包合同在土建工程上的应用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1-8 20:40:54

  1992年,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首次发表《设计与施工合同条件》,在道路、桥梁、房建主体工程等传统的土建工程上应用,2001年修订出版第2版,取得更加广泛的应用。

  一、合同特点

  设计与施工合同条件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和“计量支付”的传统合同条件,在内容上有重大的原则区别,其主要特点包括:

  (一)业主负责制订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标准、总体工程进度和阶段进度目标,在合同文件中专门有《业主要求》一章,明确规定这些具体的技术和管理要求。业主根据《业主要求》评审投标文件、验收阶段性工程、分期拨付合同款项和组织竣工验收全部工程。

  (二)承包商一般是由施工承包公司与设计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体,根据《业主要求》的规定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对所有设计和施工成果承担责任。施工图设计预算由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编制,经过业主审查批准作为合同总价中标,采用“合同总价包干、按进度付款”的总价支付方式。一般不采用传统的“单价合同、计量支付”,以避免承包商在设计时选用利润率最大化的单价结构和设计方案。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委任一名“业主代表”,全过程监督合同执行以及设计和施工。“业主代表”可以是业主内部派出的一个管理班子,也可以委托管理顾问公司提供专业服务。通常在编制招标文件之前任命“业主代表”,参与起草编制《业主要求》,参加设计审查和合同谈判,为合同的执行做好衔接和准备。

  (四)“业主代表”的职能与传统合同中的监理工程师不同,首先是减少了工程计量的环节,但增加了编制《业主要求》、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及合同谈判、监督设计工作进程、审查和优化设计文件等职责,强化了工程质量抽查、控制工程形象进度等职责。对现场施工的旁站监理、技术指导、工程变更和事故处理等日常监理工作,通常由承包商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承担。

  二、应用范围

  设计与施工合同条件的概念逐步广泛应用在道路、桥梁、房建等相对传统的土建工程项目上。该合同条件对于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有很好的适应性,效果很好:

  ——业主比较重视工程成果的实现和使用,但不特别关心或不准备参与工程实施的具体过程;

  ——设计和施工方案单一而明确,多方案比选的空间有限,技术条件成熟,工程难度不大;

  ——项目尽早竣工投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很突出,时效性强,工期要求紧;

  ——对工程成本和资金限额的控制特别严格,合同总价之外不可能安排额外投入,适合总价包干;

  ——业主有能力制订或审定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提出工程成果和工程进度的总体及阶段性要求,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技术积累和经验(一些业主将已建成项目的设计图纸、计算程序和技术参数作为范本提供给承包商,照葫芦画瓢做“翻版工程”);

  ——潜在的承包商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施工设备,以往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信誉良好,有与设计单位合作的经验,具备组织协调设计工作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在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的大框架下,实践中结合项目特点也有一些变化。比如,对于采用特殊工艺的大型桥梁等技术复杂的土建工程,也可以由具备丰富经验的设计单位牵头,寻求适合项目技术特点的承包商和专业分包商合作。

  三、主要优点

  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土建项目上采用设计与施工合同条件,与采用传统合同相比所表现出来的主要优点是:

  (一)缩短建设工期。合同条件允许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边设计、边施工”,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图纸部分完成时陆续开始施工,在统一协调和控制下交叉作业,能够显著加快工程进度。

  (二)降低工程造价。承包商在设计中会采用最适合自己施工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最熟悉的标准化施工方法、以及尽量降低造价的技术、材料和工艺。实践证明,对于承包商以前重复做过的土建工程来说,通常能够以很低的合同总价得到质量可靠的项目。

  (三)各方责任明确。承包商对设计和施工负全部责任,工程中经常出现的设计与现场施工的衔接、现场设计变更、专业分包商管理、事故处理和技术责任分担等问题,都由承包商统一协调,并对所造成后果承担责任。

  (四)减少管理层次。业主与业主代表、设计与施工、设计与现场监理,环环相扣,紧密挂钩,技术管理的连贯性好,层次较少,有利于贯彻设计意图和规范要求,减少技术责任扯皮和争端,也降低了管理成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