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略论EPC工程管理模式的先进性
胜利油田加强项目管理的措施
浅谈石油化工EPC总承包存在的问
从FIDIC合同条款D-B模式与EPC模
电力工程“EPC”项目的造价控制
国际EPC/交钥匙工程项目的采购
工程项目管理的EPC模式
企业朝EPC模式转型有多难
国际EPC项目的实施要点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
国际EPC/交钥匙工程项目的采购
EPC总承包模式的工程项目文化建
项目经理如何管理海外EPC电站项
EPC总承包模式——中国管道工程
EPC总包商如何应对分包商风险
国际EPC/交钥匙工程项目的采购
我国工程总承包(EPC)的项目管
EPC模式下的工程变更管理研究
石油化工EPC总承包存在的问题及
如何规范EPC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实施 >> 总承包 >> 正文
大型EPC总承包商必须注意的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4-27 14:25:13
nbsp; 
  以上这种方法可能难以令业主满意,因为有的业主希望通过EPC合同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备件以将其列入项目建设投资,而减少今后运营的成本;或有的业主认为通过设备招标确定的备件价格有利于业主,希望以此价格多订备件;或有的业主欺负总包商的商务经验匮乏,在已确定合同总价后,再抛给承包商一个不容置疑的大的备件清单,备件清单采购成本甚至可能高达设备采购成本的30%,以此变相压低承包商价格。 

  应该说,只有保护总包商和业主双方利益的合同才是最佳的合同,也才能执行好。这就要求总包商不能仅关注项目建设阶段,也应为业主考虑未来项目运营成本。为此,作为总包方在设备招标阶段,要充分考虑备件价格,可以把备件价格作为评标的一个主要因素,以避免设备投标方采取压低设备价格、抬高备件价格的不平衡报价,而使业主在以后采购备件时支付过高的费用。当然,如果签订设备分包合同时,业主愿意多采购备件,还可以通过供货范围变化而变更总承包合同或以业主与设备分包商另签备件合同方式予以解决。 
    
  同时,对于业主备件采购价格的保护可以通过设备分包招标文件和分包合同予以明确。 
    
  三、总分包合同的支付及其衔接 
    
  EPC总包合同中支付条款较为复杂,按时间划分,分为预付、中间付款、临时验收、质保期结束等阶段,每一个阶段付款又要满足该阶段付款的条件。特别是中间付款,涉及土建、设备供货、安装、培训等内容,相对更为复杂。因不同内容的支付受到不同支付条件的约束。同时,除预付款外的每次支付还涉及工作量的变更、工作范围的改变、价格的调节及罚款等引起的付款额的改变。故,除要求总包商在签约时准确理解支付条款的涵义,在合同额中充分考虑支付风险和垫付利息外,还要具备准确计算每次应付款、按工期编制支付预算及及时提出合同变更并计算变更的能力。否则,即使完成或超额完成合同义务,总包商也未必得到应该得到的业主全部付款。 
    
  另外,总包商如何根据业主付款条件和现金流统筹测算对分包商付款也须认真研究。有的总包商即使早已得到业主付款,但不愿付款给分包商,自以为晚付款对自己较为安全且可以获得一定利息收入,殊不知分包商早把晚付款的高额利息和可能的支付风险通过提高价格全部转嫁给了总包方,从而大大增加了分包造价。所以,总包商须清醒地认识到对自己的过度保护是需要付出成本代价的。只有合理地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使业主付款和给分包付款有机结合,尽可能减少自己的垫付资金,通过对比各方案测算结果,来确定对自己最有利的支付条款,并将其在分包招标支付条款中明确,才是最佳的支付选择。 
    
  四、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及临时验收起点问题 
    
  EPC总包合同对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把收到履约保函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当然如果业主担心总包方因合同价格过低或工程成本面临大增而放弃合同,也可能业主要求合同签字即生效,而放弃履约保函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但无论是签约即一次提供履约保函还是分阶段提供履约保函,保函的有效期一般截至临时验收通过,也有直接至质保期结束。本人认为无论哪种方式,保函对业主的保护没有区别,但履约保函至临时验收,总包商在质保期开始时再出具质量保证保函替换履约保函对总包商来说相对更为有利。 
    
  而如何合理确定EPC总包商与分包商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更值得总包商研究。因为EPC项目涉及了设计、土建、设备、安装等不同工作内容,仅设备一项又分为静态、动态,可能分不同阶段向业主移交。故,若总包商在EPC合同中与业主只笼统地描述履约保函至项目临时验收的话,我们必然会问一个问题,项目是指整个工程吗?整个EPC项目由若干分项目组成,有些项目,如总工程包含的水厂、静态设备等在总工程还处于施工阶段就已提前移交给了业主, 业主也完成了临时验收,如果总包方要求已移交给业主使用的项目分包商的履约保函至整个工程临时验收通过或保质期结束的话,显然分包商是不会答应的,因为不仅有质量保证过长问题,还牵扯付款节点问题。即便答应,分项目成本也将大大提高,不利于总包商。另外,大型EPC项目的设备交货期是按照安装进度的要求决定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