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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建委下发通知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实行备案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4 11:55:26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4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栾 姗)8月1日起,省会新开工工程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施工企业要对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备案。

  根据郑州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务合同备案工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备案时需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并按要求填写劳务分包施工登记表,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应检查进场施工的劳务企业合同备案情况。遇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郑州市建委一位负责人说,此举意味着新开工工程的劳务作业,今后须分包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的劳务企业,这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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