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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项目管理和总承包铺平道路
作者:佚名 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1-30 21:15:54

  建设部领导对如何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非常重视,黄卫副部长多次讲,国家的竞争力看行业,行业的竞争力看企业。因此,要把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放在我们工作的首位。

  培育龙头企业

  目前,我国建设规模很大,但缺少具有竞争力强的建设企业。依靠行政手段,我们很容易把企业做“大”,但只有通过市场竞争,才可能把企业做强。我们要通过市场竞争把企业做强,要培育一批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这是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要按照符合市场需求、优势互补、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以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企业为“龙头”,实行跨行业的战略性重组。要培育若干家资金、技术和人才密集,科研、设计、施工和工程总承包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同时也要大力发展专业特色突出的中小型设计事务所和专业性企业,逐步形成大型工程公司、中小型专业性公司、技术管理型、工程承包型与劳务分包型企业共存,专业化分工充分、社会协作完善的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服务链。

  勘察设计企业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大型的综合型工程公司,另一类是中小型企业,两种类型的企业在市场上都有存在的合理性。我们并不要求所有企业都是一种模式。关键在于大的要做强,小的要做精做专。我们的市场管理不能把企业管死,要减少障碍,多搭平台。只有打破限制,企业做强、做大才有可能和希望。

  取消资质限制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问题成为行业关心的热点问题。

  2002年年底,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括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的审批。取消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并不是说我们不要搞工程总承包,而是搞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企业不再受市场准入的限制。为了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工作的监督管理,建设部以建市[2003]30号文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作废以后,对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不再专门设置总承包资质,具有勘察、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在企业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总承包业务。

  打破分工界线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我们也不单设项目管理资质,资质发得越多,对市场的分割、干扰越严重,所以我们要打破建设行业内部的界线,鼓励现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不断提高素质、加强管理、拓展业务。我们在建市[2003]30号文里还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通过建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相应的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在其已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去年又印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总之,无论是工程总承包,还是工程项目管理,均不设单独的资质,只要具有勘察、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或者监理资质,都可以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政府不再设门槛了。至于是否能承揽到工程总承包业务和项目管理业务,取决于业主。业主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的形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商或项目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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